近年来,欧盟始终在呼吁大型科技平台增强透明度。这一要求乍听之下没什么异议,毕竟这些平台掌握着庞大的流量和决定信息传播的算法,公众理应了解平台如何管理内容。然而,针对马斯克旗下的X平台,该问题却出现了反转。欧盟希望X提升透明度,马斯克则主动将透明度的概念推向更广泛的层面:不仅要公开算法,还要让政府对平台提的内容限制要求同样向公众曝光。这种举动让欧盟陷入尴尬,因为一旦平台开始展示其规则,公众势必会继续追问:是谁在要求平台改变这些规则?
在遭受天价罚款之后,X选择拿出更多信息让大众知情。最近,依据《数字服务法》,欧盟委员会对马斯克的X平台处以1.2亿欧元罚款,涉及认证标识、广告透明度及研究人员数据访问等多个方面。欧盟通过此举表明了其逻辑:鉴于平台的影响力,它们必须接受更严格的透明度要求。然而,问题在于,透明度究竟应该仅限于平台的提供,还是所有参与内容管理的各方均需遵循相同的透明标准?对此,X正在推动公开其推荐算法的代码,并进行持续更新。如果政府对平台提出内容删除或限制的请求同样向公众披露,情况便不再只限于“X如何管理内容”,公众也将能看到具体的要求来源、请求内容、依据及最后的执行情况。
这时,监管者自身也被置于审视之下,这显然不是布鲁塞尔最初所期望的“透明”。算法的复杂之处不在于其难以理解,而在于用户看不到其运作方式。近年来,社交媒体平台更像巨大的信息过滤器。用户发布的内容不一定能被他人看到,平台可根据意愿将其推向或隐藏。同时,内容的掌控问题不仅限于删除,还包括了内容的分发,因此讨论言论自由时,不能仅关注内容的删除,还需重视内容能否被有效传播,算法的透明性因而愈加重要。
尽管算法公开后未必意味着公正,我并不认为马斯克的每个决策都是明智的。然而,公开后的透明度使得外界能够发现问题并提出批评,这才是真正的透明价值所在。透明并不意味着平台永远正确,而是在其犯错时,公众能够知晓问题所在。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欧盟的监管权正在不断向信息分发领域延伸。虽然不反对监管,且大型科技公司理应承担责任,但近年来出现了一种趋势,监管的边界正在日益接近“哪些信息应被展示”。在最初,打击违法内容的监管较易被接受,例如诈骗、儿童性剥削和暴力威胁等。但当谈及虚假信息、有害内容等更为模糊的概念时,问题变得复杂:谁有权定义?标准又是什么?如果判断错误,后果如何?一旦某政府部门具有政治偏向,若其要求平台限制某些内容,情况将如何?
这些问题不能仅通过“保护民主”一句话来解决。民主制度不仅需防范不良内容,更需防止权力对信息传播的过度控制,尤其是关于政治信息。政府能够制定法律,但决不能沦为随意决定“应当少让多少人看到某种观点”的机构。否则,内容监管将从“预防违法”慢慢演变为“管理公共舆论”,二者本质差异巨大。
正因如此,马斯克的这一步骤令布鲁塞尔显得略为被动。欧盟的监管逻辑通常是:平台拥有过大的权力,因此必须接受监管。这个逻辑并本身没有问题,但是马斯克提出了另一个问题:监管者同样拥有权力,那么他们的行为是否也应当透明?如果答案是“应该”,那么公开政府的内容限制请求便显得理所当然;如果答案是“不应该”,则需要解释原因。这正是整个事件的有趣之处,最初是欧盟要求X解释其行为,而现在X反过来要求公众了解政府对平台的具体要求,权力关系因此发生微妙变化。
因此,平台应当透明,欧盟同样需接受透明,这才是值得深入探讨的方向。越强调透明,越应当遵循同样的标准。我并不同意认为欧盟在监管平台就一定处于正确位置的观点。监督者、管理者,亦或大型科技公司,皆有犯错的可能,因此需要公开、监督和纠错。
若欧盟提出的内容限制要求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确实针对违法行为,那么将其公开并没有可怕之处,反而能证明监管者的合理性,理应不畏惧展示自身的决策。如果一项政策仅能在后台执行,公众理应有所质疑。因此,我认为,欧盟应当接受的不应仅是“X需服从监管”如此简单的一句,而是一个更为根本的原则:当监管者要求他人透明时,自己也必须接受透明。这不是极端的观点,而是最基本的权力制衡。